1.行為規範:參與醫療工作,代訓臨床心理師必須著工作服,並配戴代訓臨床心理師識別證。
2.時間觀念:守時、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上午8:00簽到;中午12:20∼13:20簽到;下午簽退17:30以後)。
3.請假事項:請假以不延誤醫療工作之進行為原則。如需請假,需經督導同意,代訓期間,請假時數將回報予院方參考。
4.臨床心理師倫理:(1)不透露病患私人資料。(2)與病患溝通時務必用明確的語言,如:時間的約定、權益的告知。(3)未經病患簽錄音、錄影同意書前,不得逕行錄音、錄影及照相。(4)病患資料需歸檔,不得帶離醫院。(5)不得與病患發展專業工作以外的關係。(6)不得答應病患的私人要求,如幫忙與家人聯絡或借錢等。
5.與督導配合:配合督導安排的代訓工作,主動協助督導處理行政與教學研究業務,並於每月繳交當月代訓時段計畫表給督導參酌。
6.安全注意事項:(1)出入病房,務必切實關門,避免病患逃跑。(2)與病房病患進行會談時,需先告知護士站工作人員病患的動向。
8.本科電腦與相關設備、影印機、及傳真機需經督導同意後才能使用。
9.如需借閱醫院圖書室書刊或查詢電子文獻,請找督導協助處理。
10.每月需書寫代訓週誌及督導報告各乙篇,並呈報督導與主任。
11.器材、題紙、測驗工具不得帶出醫院,用完後需放回原位。
12.代訓臨床心理師若要上網查詢資料,請找督導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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