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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或其他危及自身
安全者。
急診醫師群
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引起嚴重副作用需立即
處理者。
嚴重睡眠障礙。
其他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後,有急診必要者。
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如幻覺、妄想或錯亂行為
等症狀需立即治療者。
嚴重情緒問題引起頭痛、頭暈、恐慌、現實感
脫離、焦慮或憂鬱等症狀。
因違禁藥品、酒精或物質使用不當而致急性戒斷症狀或呈現嚴重精神症狀
者。
精神疾病患者出現暴力、攻擊、干擾、或破壞等行為,而危及他人安全
我們是一群共同學習的團隊
急診流程
急診工作人員競競業業地為我們的病患埋頭苦幹交班與記錄
說明:1.就診請攜帶身份證及健保卡。 2.無健保卡者先以自費就診,就診日起七日內攜帶健保卡及收據辦理
退費,逾期恕至轄區健保局辦理退費。 (1)急診掛號→繳費。 (2)急診就醫→未住院者→批價繳費→檢驗或領藥→離院。 (3)急診就醫→轉住院→辦住院手續→入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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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2009-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