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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委員會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病人安全委員會組織任務細則

一、召集人-醫療副院長:負責全院病人安全相關事宜。

二、副召集人-成人精神科主任:負責醫療不當事件相關事宜。

三、各委員:

(一)本院設施、設備安全性之建構與監測。

(二)本院病人安全促進計畫、病人安全制度之審議、研訂及推展。

(三)本院醫療標準作業流程之建立與監測。

(四)規劃建制本院病人意外及醫療不當事件通報制度。

(五)審議本院病人意外與醫療不當事件之案例及提供改進、預防措施。

(六)辦理本院員工、病人與家屬安全醫療之教育宣導與訓練活動。

(七)其他交辦事項。

四、幹事:負責本委員會業務聯繫,病人安全業務有關資料之蒐集及其他相關事務。

 

最新更新: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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