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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衛生福利部112年度「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施用毒品成癮是一種腦部功能失調疾病,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一樣,具慢性及高復發性。

世界衛生組織呼籲,對毒癮者提供好的治療及處遇,可協助減少並停止施用毒品,促其重返正常生活。鑑於藥癮治療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為提升藥癮者接受藥癮治療比例,及強化藥癮治療之完整性、全面性,衛生福利部爰辦理本方案,期藉由各項藥癮治療費用之補助,鼓勵個案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及促進醫療機構積極投入藥癮醫療服務,以普及國內藥癮治療服務,並提升治療成效。

 

【補助條件與資格限制】

  1. 補助對象須符合本國中央健康保險投保資格對象。
  2. 為促進個案珍惜藥癮醫療資源,並為復原共同承擔責任,及強化治療機構妥適運用藥癮處置之酬賞管理(Contingency management),以促進個案穩定及持續就醫,治療機構得於本方案規範之「部分補助(即不予全額補助)」原則下,依個案治療狀況及實際需要設計補助機制(如個案自行負擔額度或比率),以符臨床實務運用之彈性。
  3. 個案對於治療機構已排定或已預約之各項藥癮醫療處置(除美沙冬服藥外),如連續2 次無故未依約接受治療,於第2 次缺席日起,取消補助資格,後續治療由個案自費。另個案接受美沙冬治療,除經醫師評估可停止服用美沙冬外,若連續14 日未至治療機構服藥,自第15 日起,亦取消補助資格。
  4. 遭取消補助資格者,於取消補助資格日起90 日內,不得申請本方案之補助。
  5. 為維護個案權益,個案接受本方案之補助,應請其簽署治療及相關資料蒐集同意書,並具結未有同時至其他治療機構接受相同之治療及重複請領補助,或遭取消補助資格等情事 。

 

一、替代治療補助項目

(一) 補助對象:施用海洛因之藥癮個案

(二) 補助項目:

  1. 丁基原啡因藥品費:個案看診當次,依實際處方藥量,2mg每顆補助以20元為上限,8mg每顆補助以40元為上限。
  2. 美沙冬藥品費:全額補助(需自行負擔醫療診察費用)。

(三) 門診時間:週一、週二、週四、週五

初診請於下午1:30報到,最晚2:00前完成報到。

複診有預約掛號者,看診時間至下午5:20止。

當日現場掛號至5:00止。

(四) 諮詢專線:(07)7513171轉2135

 

二、 藥癮治療補助項目

(一) 補助對象:接觸成癮藥物之藥癮個案

  1. 18歲以上者:每人每年補助3萬5千元。
  2. 未滿18歲者:每人每年補助4萬元。

(二) 補助項目:

包括門診費、生心功能檢查、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費、尿液毒物檢驗費及心理衡鑑等。

(三) 門診時間:

上午:週二、週三、週四、週五。

下午:週一、週五。

(四) 諮詢專線:(07)7513171轉2800

 

如有需求請於上班時間來電,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最新更新: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