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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急診服務時間:24小時全天候服務。
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或其他危及自身
安全者。
醫護團隊與警消密切合作
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引起嚴重副作用需立即
處理者。
嚴重睡眠障礙。
其他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後,判定為需精神科急診協助者。
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如幻覺、妄想或錯亂行為
等症狀需立即治療者。
嚴重情緒問題引起頭痛、頭暈、恐慌、現實感
脫離、焦慮或憂鬱等症狀。
因違禁藥品、酒精或物質使用不當而致急性戒斷症狀或呈現嚴重精神症狀
者。
精神疾病患者出現暴力、攻擊、干擾、或破壞等行為,而危及他人安全
急診流程
(詳細文字說明)
急診室第2診間
急診室候診椅
金屬偵測門
物品暫放置物櫃
圍廉提供就診隱私及安全感
說明:1.就診請攜帶身份證及健保卡。 2.無健保卡者先以自費就診,就診日起七日內攜帶健保卡及收據辦理
退費,逾期恕至轄區健保局辦理退費。 (1)急診掛號→繳費。 (2)急診就醫→未住院者→批價繳費→檢驗或領藥→離院。 (3)急診就醫→轉住院→辦住院手續→入病房。
最新更新:10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