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目標 一、短期目標:疾病治療、出院準備 醫:1.規則藥物治療。2.病識感建立。3.持續性醫囑遵從。4.再犯風險評估。 護:1.問題行為矯正。2.提升現實感。3.情緒調節技巧。4.再犯風險評估。 社:1.再犯危險性評估。2.出院準備服務。3.家屬參與治療決策。 心:1.衝動行為控制。2.問題行為矯正。3.認知重建。4.再犯危險評估。 職:1.活動參與評估。2.人際關係調適。3.病情調適。4.社會情境訓練。 二、中期目標:維持穩定、規劃安置 1.增強內控能力。2.連結外控資源。3.持續再犯危險評估。 *內控:1.穩定病情-ex長效針。2.心理治療。 *外控:1.DH 2.康家 3.(強制)社區 4.復健中心 5.門診。 三、遠期目標:回歸社區、預防再犯 1.規則治療。2.定期再犯評估。3.社區危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