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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一、符合主管機關公告「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標準」之身心障礙者。依各縣市政府社會局依身心障礙等級核定收費,補助未達該等級上限者家屬需負擔差額。
申請方式:請先洽詢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社會(科)局、鄉鎮公所社會課,申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一)低收入戶:備妥低收入證明、慢性精神病診斷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社會課)辦理。
(二)非低收入戶者:備妥全戶所得暨不動產証明、慢性精神病診斷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民政課(社會課)辦理。
二、自費者每月23,500元。
三、另行收費:
◎依定型化契約第六條:以下項目需家屬自行負擔費用:
1.個人日用品、營養品、紙尿褲、看護墊、醫療耗材等消耗品。
2.就醫或住院期間所需醫療、交通費用及聘請看護人員之費用。
3.其他因住民個人需求所生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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