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護理科 |
| |
第一部份:聯合訓練計畫內容及申請規定 |
| |
壹、訓練目的 |
| |
一、
協助新進護理人員具備執業所需之專業學識與臨床技能
二、
訓練其具備護理人員臨床服務中各類疾患之評估、處置與護理的能力
三、增進其具備基本之服務態度、溝通能力、倫理、法規等素養,並提升服務品質 |
| |
|
| |
貳、訓練內容: |
| |
一、
專業基礎課程、專業素養與專業實務訓練
二、
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照護
三、
標準臨床評估能力與護理技術之養成
四、
落實臨床護理六大實務訓練 |
| |
|
| |
參、訓練項目: |
| |
一、
二年期精神護理人員訓練計畫為基礎
二、
一般精神科病房護理服務
三、
特殊病房護理服務
四、依據醫院發展需求,安排學員至他院參加護理專業訓練,或接受他院護理人員至本院代訓 |
| |
|
| |
肆、訓練方式: |
| |
一、
課程教授
二、 臨床實務操作
三、
臨床案例討論
四、繳交作業及心得報告 |
| |
|
| |
伍、評核標準(方式): |
| |
一、
由臨床教師提供簽名確認之指導或討論紀錄
二、
正確撰寫報告,並通過臨床教師之考核標準
|
| |
|
| |
陸、代訓護理人員之申請流程 |
| |
一、代訓時間:一個月
二、申請:來文申請,並註明受訓項目,完成行政核定
三、簽定代訓合約
四、報到:依通知時間向護理科報到
五、執行:
(一) 依計畫安排代訓課程
六、代訓結束:
(一) 歸還借用文件、工具及相關參考資料
(二) 整理及繳交代訓資料及報告
七、注意事項
(一) 代訓護理人員必須遵守醫院的行政程序與倫理
(二) 代訓護理人員必須遵守護理的專業倫理規範
(三) 如果有遺失或毀損設備必須照價賠償
(四) 如果違背上述任何規則,本科將自動終止代訓契約 |
| |
|
| |
柒、聯絡單位及連絡方式: |
| |
一、聯絡單位: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護理科
二、聯絡電話:07-7513171轉2369 |
| |
|
| |
第二部份: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護理人員代訓費用 |
| |
代訓護理人員需依本院規定繳交代訓費用,繳費金額詳見本院代訓收費標準:
|
|
每週>5個半天 |
每週3—5個半天 |
每週<3個半天 |
|
代訓醫療人員 |
5000元/月/人 |
4000元/月/人 |
3000元/月/人 |
備註:本項收費標準經本院95年9月26日院務會議決議通過,並報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聯管會議通過後實施。 |
| |
|
| |
第三部份:護理訓練項目說明 |
| |
壹、一般精神科病房護理服務 |
| |
一、訓練目標:
(一)
學習照護個案的基本醫療及護理之知識與技能
(二)
能整體性評估個案之身、心、靈與社會之健康問題
(三)
學習基礎精神護理六大實務能力
二、訓練地點:急性病房、慢性病房
三、訓練內容:
(一)
接案與溝通
(二)
收集護理問題、擬定計畫並實施護理措施
(三)
參與病房護理活動
(四)
安全、正確的執行各項護理技能
(五)
參與 病房醫療團隊會議及個案討論相關會議 |
| |
|
| |
貳、特殊病房護理服務 |
| |
一、訓練目標:
(一)
認識特殊病房功能、特性
(二)
了解特殊病房護理人員之角色及工作職責
(三)
學習特殊病房照護個案的基本醫療及護理之知識與技能
(四)
能整體性評估個案之身、心、靈與社會之健康問題
(五)
學習基礎精神護理六大實務能力
二、訓練地點:身心病房、成癮防治病房、青少年病房、老人病房、日間病房等
三、訓練內容:
(一)
接案與溝通
(二)
收集護理問題、擬定計畫並實施護理措施
(三)
參與病房護理活動
(四)
安全、正確的執行各項護理技能
(五)
參與病房醫療團隊會議及個案討論相關會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