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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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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聯合訓練計畫內容及申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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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訓練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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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協助新進營養師具備執業所需之專業學識與臨床技能。
二、
訓練其具備臨床治療服務中各類營養相關疾患之評估、處置與治療的能力。
三、增進其具備基本之服務態度、溝通能力、倫理、法規等素養,並提升服務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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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訓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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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專業基礎課程、專業素養與專業實務訓練。
二、 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照護。
三、 標準臨床評估能力與治療技術之養成。
四、 建立閱讀學術文獻期刊並運用實證醫學的能力。
五、 落實臨床及社區營養諮詢服務實務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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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訓練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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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年期營養師訓練計畫為基礎。
二、 團膳供應管理訓練
三、 團膳菜單暨治療菜單開立訓練
四、精神科病人營養評估暨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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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訓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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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課程教授
二、 臨床實務操作
三、 討論及演練
四、報告撰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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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評核標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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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由臨床教師提供簽名確認之指導或討論紀錄。
二、 參加測驗、醫院自訂評核合格,或領有該課程之學分證明。
三、 出席紀錄。
四、 參與跨專業團隊會議之證明。
五、正確撰寫報告,並通過臨床教師之考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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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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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代訓營養師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
具有營養師證書者。
(二)
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者。
二、申請聯合訓練計畫營養師者需檢具資料:
(一)
申請表(含照片),見表一。
(二)
營養師代訓申請公文
(三)
營養師證書影本
(四)
2吋照片3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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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申請與代訓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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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訓營養師於擬代訓日期之1個月前函本院提出代訓申請,申請時請註明欲受訓項目,並請註明代訓時間為部分時間或全職,其中全職最長之代訓時間為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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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申請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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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欲受訓時間、本科在該次專長項目的臨床教師名額決定代訓營養師名額,原則上臨床教師與代訓營養師比例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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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代訓職能治療師(生)之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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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
來文申請,完成行政核定。
二、簽定代訓合約:
(一)
主任指派督導臨床教師。
(二)
督導臨床教師與代訓營養師商討代訓事宜。
三、報到:
(一)
依通知時間向督導報到。
(二)
認識環境及人員。
(三)
領取報到所需表單及證件。
四、執行:
(一)
依計畫安排代訓課程。
(二)
每月繳交代訓心得一篇,並呈報組長。
(三)
每週與組長討論,並於教學會議中追蹤執行進度。
五、代訓結束:
(一)
歸還借用文件、工具及相關參考資料。
(二)
整理及繳交代訓資料及報告。
(三)
代訓結束時,依院方規定辦理離院手續,並申請代訓證明文件。
六、注意事項
(一)
代訓營養師必須遵守醫院的行政程序與倫理。
(二)
代訓營養師必須遵守營養師的專業倫理規範。
(三)
如果有遺失或毀損設備必須照價賠償。
(四)
如果違背上述任何規則,本室將自動終止代訓契約,不發給代訓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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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聯絡單位及連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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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聯絡單位: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營養室
二、聯絡電話:07-7513171轉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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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代訓營養師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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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代訓營養師申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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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黏貼處)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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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年齡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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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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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代訓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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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代訓類別:
□二年期營養師訓練計畫為基礎。
□團膳供應管理
□團膳菜單暨治療菜單開立訓練
□精神科病人營養諮詢
□長期照護機構餐飲供應及營養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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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方式 |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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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歷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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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資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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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長或相關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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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的及對學習機構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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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營養師代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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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訓營養師需依本院規定繳交代訓費用,繳費金額詳見本院代訓收費標準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代訓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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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5個半天 |
每週3—5個半天 |
每週<3個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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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訓醫療人員 |
5000元/月/人 |
4000元/月/人 |
3000元/月/人 |
註:
本項收費標準經本院95年9月26日院務會議決議通過,並報請高雄市政府衛生
局聯管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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