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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申請表單下載及申請流程

申請表單下載及申請流程

醫療表單

申請項目

申請所需證件

處理時限

受理方式

費用

表單下載

備註

一般診斷書

本人親自辦理:
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隨到隨辦(40分鐘)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門診)
掛號診間醫師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住院中)
告知病房醫護人員醫師開立住院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中文100

英文200

中文及英文每增加一份30

 

委託同意書(.pdf)(.odt)

可代為郵寄

委託他人辦理:
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委託人委託同意書

未成年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委託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委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往生者資料申請:
由其繼承權之親屬攜帶身分證正本及與病患關係之證明文件、往生者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文件;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本人親自辦理:
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5日內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門診)
掛號診間醫師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住院中)
告知病房醫護人員醫師開立住院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400

 

由本院逕寄勞保局

委託他人辦理:
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委託人委託同意書

中文或英文病歷摘要

本人親自辦理:
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3個工作天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門診)
掛號診間醫師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住院中)
告知病房醫護人員醫師開立住院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400

委託同意書(.pdf)(.odt)

 

委託他人辦理:
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委託人委託同意書

兵役診斷書

國民身分證、照片2

3

親自到場辦理

掛號診間醫師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400

 

可代為郵寄

醫療費用證明書

隨到隨辦

親自到場辦理

由批掛櫃台直接受理 

100

   

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書、申請聘雇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臨床失智評估表

國民身分證自備勞工委員會職訓局網頁之診斷證明書1,先行填妥資料並黏貼2寸照片

經醫師診斷後

親自到場辦理

掛號診間醫師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蓋關防領取申請資料

 

600

申請聘雇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pdf)

(含掛號費、證明書費及郵資費)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到宅評估

1.   本市衛生局通知「可辦理到宅評估」函文

2.   申請人及被評估者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3.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貼妥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

4.   填妥「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5. 未曾於本院就醫者,請備妥他院與本次病況相關之病歷摘要或診斷書

28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醫事人員出診訪視費2,000

評估鑑定費1,000

交通費:
擬搭計程車前往,來回費用實支實付(由申請人支付)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到宅評估申請流程(.pdf)

 

先親洽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通過後,再至醫院繳費。

申請病歷資料複製本、診斷證明書複製本

(健保卡不可為身分證明文件)

 

一、本人

備身分證正本。

二、代理人

備雙方身分證正本及複製病歷資料暨診斷證明委託同意書。

三、法定代理人(申請未成年病人之資料):備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正本)。

四、代理人(替法定代理人申請未成年病人之資料)

      備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之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五、申請往生者之資料

      具繼承權者親屬之身分證正本、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六、安置機構(寄養家庭)

      委託安置(寄養)公文、兒童及少年戶籍資料、寄養社工識別證或寄養爸媽身分證件正本。

七、受刑人:

      受刑人委託同意書、受刑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在監證明書、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八、受監護宣告人或輔助宣告人

      備民事法院裁定書、病人和監護或輔助人之身分證正本。

交付時間:

1.檢查檢驗報告複製本1-3個工作天;其餘病歷複製本需3-7個工作天。

 2.診斷證明書複製本申請當天可立即取件(6個月內開立的診斷書)

若提前完成,立即通知取件。

 

需親自臨櫃或於各診間提出申請,住院中患者請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12:00

下午13:30~17:00

夜間18:00~21:00

遇假日時停止申請受理

 

20張以內基本費200元,超過20張每張加收3

病歷資料暨診斷書複製申請單(.pdf)

委託同意書(.pdf)(.odt)

 

 

保險公司病歷資料調閱

請詳閱本院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備註1、2

依公文承辦時效辦理

郵寄或親自到場辦理

1000元整

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pdf)

請以正式公文並檢附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鑑定

依區公所之通知單辦理

鑑定表

國民身分證

完成鑑定10日內送達衛生主管機關

親自到場辦理

縣市政府補助,異議複檢應負擔百分之四十之相關作業費用;其異議成立者,退還之。

 

鑑定結果直接函寄戶籍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

退費申請

健保卡

國民身分證

繳費收據

隨到隨辦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死亡診斷書

國民身分證

戶口名簿(證明關係)

 

繼承權之親屬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4份以內免費,第5份起每增一份50

 

 

初診基本資料表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未滿14歲者,請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提供繳驗。

隨到隨辦

親自到場辦理

批掛櫃台直接受理

初診基本資料表(.pdf)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

1.   本院醫師開立之連續處方箋

2.   健保卡

3.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之切結書

 

隨到隨辦

委託或親自到場辦理

連續處方箋第二次及第三次不需繳費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之切結書(.pdf)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僅適用下列特殊情況:

1.預定出國超過2個月

2.返回離島地區

3.遠洋漁船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作業時間

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無法親自就醫

1.   病患的就醫保險憑證

2.   受托人之身分證

3.  「 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無法親自就醫者」之切結書

 

依門診時間

掛號診間醫師估是否可開立批掛櫃台繳費藥局領藥

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長期服藥之慢性病人無法親自就醫者」之切結書(.pdf)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僅適用下列特殊情況:

1.行動不便

2.遠洋漁船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作業時間

二、需由醫師評估是否可開立

高高屏地區出院精神病患轉介單

 

 

 

 

高高屏地區出院精神病患轉介單(.pdf)

僅供醫療院所下載用

 
一般表單

申請項目

申請所需證件

處理時限

受理方式

費用

表單下載

備註

民眾反映意見表

隨到隨辦

服務台直接受理或電子郵寄至ksphmail@ksph.gov.tw

 

民眾反映意見表(.pdf)(.odt)

 

門診服務滿意度調查問卷

隨到隨辦

服務台直接受理 

 

門診服務滿意度調查問卷(.pdf)  

檔案應用申請作業

詳如檔案應用申請作業

三十個工作日

申請書填具後,得以書面通訊方式送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檔案室

 

詳如檔案應用申請作業

   

自願放棄就職報到書

 

 

傳真(07)7232631或郵寄至本院三樓人事室收

 

自願放棄就職報到書(.pdf)

 

 
承攬商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文件及表單

申請項目

申請所需證件

處理時限

受理方式

費用

表單下載

備註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書(參考範本)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書(參考範本)(.pdf) 備妥填具計劃書→總務室發文→職安室→核准→施工

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切結書

施工前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切結書(.pdf)

備妥填具切結書→職安室

承攬商作業環境安全告知單

施工前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承攬商作業環境安全告知單(.pdf) 備妥填具告知單→職安室

承攬作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N/A

N/A 

承攬作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pdf) 請自行下載使用

承攬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N/A

N/A 

承攬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pdf) 請自行下載使用

工具箱會議記錄表

N/A N/A  工具箱會議記錄表(.pdf) 請自行下載使用

高架作業安全許可

(如施工架作業須施工架作業主管合格證)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申請一次30日逾期需重新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高架作業安全許可申請表(.pdf)

備妥填具許可申請表→總務室→職安室→核准→施工

動火作業安全許可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申請一次7日逾期需重新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動火作業安全許可申請表(.pdf) 備妥填具許可申請表→總務室→職安室→核准→施工

用電作業安全許可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申請一次30日逾期需重新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用電作業安全許可申請表(.pdf) 備妥填具許可申請表→總務室→職安室→核准→施工
吊掛作業安全許可 車輛機械證照、操作人員合格證、吊掛人員合格證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申請一次7日逾期需重新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吊掛作業安全許可申請表(.pdf) 備妥申請所需證件→總務室→送職安室→核准→施工
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 局限空間作業主管合格證 施工日期前五日提出申請(申請一次7日逾期需重新提出申請)

1.親自辦理

2.委託辦理 

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申請表(.pdf) 備妥申請所需證件→總務室→職安室→核准→施工
 

 

※1、門診病患申請各項診斷書應依本院規定掛號後由醫師開具。

    2、如非本人申請,請備:(1)申請人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2)代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可證明為上述之親屬關係)。

                                                  ( 3)申請人親自簽署之書面委託書。

最新更新:2025-08-22